联系电话:

您当前的位置: > 主页 > 公司乐天使fun88下载 > 公司经营 > 改制重组 >

企业分立一般重组的税务处理方式

2018-07-02 11:44 北京乐天使fun88下载 浏览:298

铜鼓县律师 天长市律师 天宁区律师 旺苍县律师 延吉市律师 会理县律师 阳新县律师

企业分立也就是将同一个企业分立为两个或者多个企业。企业如果分立,就会涉及到企业产权重组,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分立后的企业应作为单独的企业进行纳税,相信很多人都会对企业分立一般重组的税务问题有疑问,那小编就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说明。

一、分立后纳税人的处理

分立后各企业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以各企业为纳税人。分立前企业的未了税务事宜,由分立后的企业承继。

二、分立后资产的计价

企业分立后的各项资产,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能以企业为实现分立而对有关资产等进行评估的价值计价并计提折旧,应按分立前企业资产的账面历史成本计价,并在剩余折旧期内按该资产账面价值并据此计提折旧的,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调整,多计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三、分立企业的税务处理

1、被分立企业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其被分离出去的部分或全部资产,计算被分立资产的财产转让所得,依法缴纳所得税。分立企业接受被分立企业的资产,在计税时可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成本。

2、分立企业支付给被分立企业或其股东的交换价款中,除分立企业的股权以外的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支付的股权票面价值(或支付的股本的帐面价值)20%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企业分立当事各方也可选择按下列规定进行分立业务的所得税处理:

(1)被分立企业可不确认分离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不计算所得税。

(2)被分立企业分离资产相对应的纳税事项由接受资产的分立企业承继。被分立企业的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可按分离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由接受分离资产的分立企业继续弥补。

(3)分立企业接受被分立企业的全部资产和负债的成本,须以被分立企业的帐面净值为基础结转确定,不得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进行调整。

3、被分立企业的股东取得分立企业的股权(以下简称“新股”),如需部分或全部放弃原持有的被分立企业的股权(以下简称“旧股”),“新股”的成本应以放弃的“旧股”的成本为基础确定。如不需放弃“旧股”,则其取得的“新股”成本可从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

直接将“新股”总投资成本确定为零;或者,以被分立企业分离出去的净资产占被分立企业全部净资产的比例先调整减低原持有的“旧股”的成本,再将调整减低的投资成本平均分配到“新股”上。

四、减免税优惠的处理

1、企业分立不能视为新办企业,产得享受新办企业的税收优惠照顾。

2、分立前享受有关税收优惠尚未期满,分立后的企业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可继续享受减免税至期满。

3、分立前的企业符合税收法规的减免税条件,分立后已不再符合的,不得继续享受有关税收优惠。

五、亏损弥补的处理

分立前企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由分立后各企业分担的数额,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后,可在税法规定的亏损弥补年限的剩余期限内,由分立后的各企业弥补。

六、企业分立业务的所得税处理

企业分立包括被分立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营业分离转让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现存或新设的企业(以下简称分立企业),为其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其他财产。企业分立业务应按下列方法进行所得税处理:

(一)被分立企业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其被分离出去的部分或全部资产,计算被分立资产的财产转让所得,依法缴纳所得税。分立企业接受被分立企业的资产,在计税时可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成本。

(二)分立企业支付给被分立企业或其股东的交换价款中,除分立企业的股权以外的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支付的股权票面价值(或支付的股本的帐面价值)20%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企业分立当事各方也可选择按下列规定进行分立业务的所得税处理:

1、被分立企业可不确认分离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不计算所得税。

2、被分立企业已分离资产相对应的纳税事项由接受资产的分立企业承继。被分立企业的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可按分离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由接受分离资产的分立企业继续弥补。

3、分立企业接受被分立企业的全部资产和负债的成本,须以被分立企业的帐面净值为基础结转确定,不得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进行调整。

(三)被分立企业的股东取得分立企业的股权(以下简称"新股"),如需部分或全部放弃原持有的被分立企业的股权(以下简称"旧股"),"新股"的成本应以放弃的"旧股"的成本为基础确定。如不需放弃"旧股",则其取得的"新股"成本可从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直接将"新股"总投资成本确定为零;或者,以被分立企业分离出去的净资产占被分立企业全部净资产的比例先调整减低原持有的"旧股"的成本,再将调整减低的投资成本平均分配到"新股"上。

七、企业分立中增值税的筹划

(一)从事混合销售行为的企业可通过企业分立进行增值税筹划

所谓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到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到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对于混合销售行为,我国税法规定: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由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17%、13%(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6%和4%。而营业税(娱乐业除外)的税率一般为3%——5%。因此,从整体上看,增值税的税负高于营业税。所以,对于一些从事混合销售行为的企业来说,可以考虑将这一部分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分离出去,单独成立一个企业,从而实现企业总体流转税税负的降低。

(二)以自产初级农产品或自行收购的废旧物品为原料进行产品生产的企业可利用企业 分立进行增值税筹划

我国税法规定:对于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水产业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同时考虑到一般纳税人购进这些农产品时没有进项税额抵扣,因此又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的免税农产品或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准予按照买价和13%的抵扣率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但对于使用自己生产的农产品,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对于废旧物资的收购也有类似的规定。这就为这两类企业通过企业分立进行增值税筹划提供了空间。

(三)通过企业分立对增值税纳税人身份进行筹划

为了便于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我国税法将增值税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销售收入)及会计核算体系的健全程度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所包含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一般认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较高。但有时候情况恰恰相反,对于一些产品增值率高,进项税额少的一般纳税人来说,它所承担的增值税税负有时会远远超过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差异情况可通过以下公式来进行推导:(这里假设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6%,其他档次税率的推导方法相同。)

一般纳税人产品的增值率 = (不含税销售收入 - 不含税购进额)÷不含税销售收入

= (不含税销售收入×17% - 不含税购进额×17%)÷(不含税销售收入×17%)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销项税额

所以:

进项税额 = 销项税额×(1 - 增值率) = 不含税售收入×17%×(1 - 增值率)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不含税销售收入×17% - 不含 税销售收入×17%×(1 - 增值率) =不含税销售收入×17%×增值率

而小规模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 = 不含税销售收入×6%

当两类纳税人应纳税额相等时,即:

不含税销售收入×17%×增值率 = 不含税销售收入×6%

可算出纳税平衡点的增值率为35.29%。

即当所销售货物的增值率为35.29%时,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税负相等。当增值率大于35.29%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较轻;反之,则否。而且,随着产品增值率的上升,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优势更为明显。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选择作为小规模纳税人。

但是,我国税法也规定:对于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是说,只要具备了一般纳税人的条件,就必须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那么,怎样做才能既不违反税法的规定,又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低税负的优惠呢?这时,通过企业分立,来降低单个企业的经营规模无疑是一种好的筹划方法。

以上就是企业分立一般重组的税务处理方式,企业分立重组之后,分立后的企业会作为独立的税收主体进行各种税费的缴纳,因为我国税法中对于各种企业所征收的税费不同,企业有可能会通过分立的形式来降低应负的税费,从而降低自己的经营成本。

什么叫企业分立?有哪些形式和程序?

公司分立如何操作

企业分立的税务处理及相关案例分析

推荐阅读

  • 06-28

    2018
    审核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要多少时间?

    富阳市律师 南沙区律师 樊城区律师 兴义市律师 武安市律师 成安县律师 临安市律师 上市公司是我国特殊的一种股份有限公司,受到的监管十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必须发布公告,并报请证监会审核。像并购重组操作,就需要证监会审核通过后...

  • 06-08

    2018
    企业改制重组印花税政策是怎样的?

    一些国有企业的经营理念已经跟不上时代的步伐,这会导致企业在后续的经营过程中产生各种各样的困难,因此,许多企业纷纷选择了改制重组。而企业的改制重组会涉及到各种税费的缴纳。那企业改制重组印花税政策是怎样的?小编为您提供了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与此...

  • 06-08

    2018
    中国的企业改制重组啥意思?

    改革开放后,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情况下,很多的企业为了响应国家的号召和要求,纷纷开始进行改制重组,企业性质不同,改制重组的方式也有差异,很多人对于企业改制重组不是很了解,那么企业改制重组啥意思呢?下面就和小编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吧。...

  • 10-08

    2021
    普通公司资产重组程序问题?

    对一般公司而言,在资产重组过程中,是需要内部人员提出重组建议,并由董事会依法作出相关决议,才能进行处理,那么普通公司的相关程序又有哪些? 一、普通公司资产重组程序。 企业资产重组法律程序: (一)提出改组建议; ㈡由董事会依法作出决议,并将其提...

  • 07-04

    2018
    股权转让是不是重组?

    辛集市律师 象山县律师 岳麓区律师 灵山县律师 西乡塘区律师 泗阳县律师 沙县律师 在进行股权转让的时候一般的公司只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即可,但是上市公司由于公司的特殊性要考虑的问题就比较多,比如,如果进行股权转让的话那么对于公司来说是不是属于重组...

  • 06-12

    2018
    什么叫企业改制重组,改制重组有哪些方式?

    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总有一些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这些企业如果想要重新获得生机,可以进行改建工作,将企业进行改制重组。但许多人对于什么叫企业改制重组可能不是特别了解,小编就通过以下文章为您说明。 一、什么叫企业改制重组? 目...

  • 05-31

    2018
    债务重组是什么意思

    【为你推荐】公司清算 公司变更 子公司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设立 公司章程 债务重组作为企业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在化解债务风险、调整产权结构、优化资本结构、重新整合经济资源、推动企业在法制化的轨道上持续不断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

  • 06-06

    2018
    在我国企业改制重组什么意思

    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小编相信大家可能在日常的新闻当中也经常听到过主播这样的报道。目前企业改制重组当中,最重要的工作就是针对国有企业改制。企业的改制方针,需要各省市结合当下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比较可行的改制方案。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是在我国...

  • 07-02

    2018
    股权转让后会重组吗?

    富顺县律师 科尔沁区律师 锦江区律师 永昌县律师 五莲县律师 天河区律师 铜鼓县律师 股权是股东对公司股份的所有权,对于公司来说,如果进行了股权转让,那也就意味着公司的股东成员发生了变化,大规模的股权转让有可能意味着公司会进行重组。那股权转让后会...

  • 07-02

    2018
    企业分立一般重组的税务处理方式

    铜鼓县律师 天长市律师 天宁区律师 旺苍县律师 延吉市律师 会理县律师 阳新县律师 企业分立也就是将同一个企业分立为两个或者多个企业。企业如果分立,就会涉及到企业产权重组,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分立后的企业应作为单独的企业进行纳税,相信很多人都会对...

  • 07-02

    2018
    资产重组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蕉城区律师 岳麓区律师 汉阳区律师 五莲县律师 利辛县律师 富顺县律师 天长市律师 资产重组是对企业资产上的权利进行重新组合、调整、配置的过程,是上市公司极重要的研究内容之一。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主要有四类:收购兼并、股权转让、资产剥离和所拥有股权...

  • 07-02

    2018
    股权转让是重组吗?如何进行

    盐田律师 湖南律师 平山县律师 高阳县律师 鲅鱼圈区律师 市中区律师 新津律师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股权转让”也变得很普遍。由于公司经营发展或者股东方面的原因,可能需要依法按规定进行股权的转让。但是由于上市公司自身特殊性的原因,在股权转让方面不...

  • 06-29

    2018
    企业分立一般重组的税务处理是什么?

    深泽县律师 安新县律师 北戴河区律师 尚义县律师 鸡泽县律师 鹿泉市律师 无极县律师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往往会因为规模的扩大,将同一个企业分立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企业。一旦企业分立,就会要考虑到公司产权问题的重组。分立之后的企业即使有连带关系,...

  • 06-29

    2018
    律师提供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包括哪些方面?

    顺德区律师 阳原县律师 元氏县律师 长安区律师 南沙区律师 游仙区律师 江宁区律师 当前,很多企业都喜欢通过并购的方式取得目标企业的股权,以达到扩大规模,增强行业竞争力的目的。在企业并购过程中,会涉及到很多法律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就会使并购效果大...

  • 06-28

    2018
    审核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要多少时间?

    富阳市律师 南沙区律师 樊城区律师 兴义市律师 武安市律师 成安县律师 临安市律师 上市公司是我国特殊的一种股份有限公司,受到的监管十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必须发布公告,并报请证监会审核。像并购重组操作,就需要证监会审核通过后...

  • 06-28

    2018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取消审核了么?

    复兴区律师 建德市律师 番禺区律师 高新区律师 黄埔区律师 曲周县律师 邯郸县律师 在很多行业,兼并重组都是公司扩大规模,提高行业地位的有效手段。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重要类型,其行为受到证监会的严格监管。现在一些上市公司也会针对性的对不错的目...

免责申明:

1、文章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

2、因编辑需要,文字和图片之间亦无必然联系,仅供参考。涉及转载的所有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

3.了解更多详情请点击咨询按钮进行在线咨询。